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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嫌不識貨 一克拉鑽戒 當假貨放火燒

被害人在一堆灰燼中找到鑽戒時破涕為笑。<br>(記者廖淑玲翻攝)<br>

被害人在一堆灰燼中找到鑽戒時破涕為笑。
(記者廖淑玲翻攝)

2009/06/02 06:00

〔記者廖淑玲/虎尾報導〕男子許誼達、許文安共騎機車搶劫婦女皮包,但不識貨,竟將被害人一只價值16餘萬元的一克拉鑽戒當成假貨,連同搶到的皮包一併燒毀丟棄,案發10日後被逮捕到案才知燒的是真鑽,被害人更在一堆灰燼中找回鑽戒,又驚又喜,破涕為笑。全案雲林地方法院一日審結,依強盜罪判許1年2月。

只拿現金 湮滅證物燒皮包

設籍雲林縣麥寮鄉的男子許誼達(30歲),與另一友人許文安(另案審理),今年4月1日偷竊他人機車得逞,拿來作為犯案工具,同日在崙背鄉農會前盯上一名陳姓女子,認為該女子領有鉅款,立即尾隨該女子至偏遠路段,強行奪取其皮包。

拉扯時,陳女緊抓皮包,人車都倒在地,兩人竟再折回,從跌倒在地的陳女手中搶得皮包後逃逸,卻不識貨,只拿走包內1萬5000元現金,還誤將皮包內的一只鑽戒當成假貨,為湮滅犯案行為,連同陳女皮包內的鑽戒、身分證、駕照、提款卡、手機等其他財物,一併拿到濁水溪麥寮鄉段的堤防空地燒毀,事後兩人將現金花用殆盡。

搶嫌落網 被害人灰燼中找回鑽戒

10天後許誼達被警方逮捕到案,警方帶著嫌犯與被害人到濁水溪畔,在一堆灰燼中找到鑽戒。被害人強調,這顆鑽戒是以16萬5000元購得,市價恐怕更高於此,失而復得讓被害人破涕為笑,一直向警方人員道謝,此時許誼達才知道自己把真鑽當假鑽拿去燒,懊惱不已。

承審法官以許誼達是慣竊,假釋出獄仍不知悔改,年輕力壯還強行搶奪他人財物,撞倒人後再搶,事後被害人雖以找回鑽戒不願追究,但惡行重大,判刑1年2月,以為警戒。

被搶還被燒的鑽戒,僅底座稍稍受損,無損鑽石的價值。(記者廖淑玲翻攝)

被搶還被燒的鑽戒,僅底座稍稍受損,無損鑽石的價值。(記者廖淑玲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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