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傳統祭儀 別忘狩獵申請
保育類的山羌不得隨意獵捕。(記者張存薇攝)
〔記者張存薇/台東報導〕台東縣原住民族傳統祭儀將由4月起的布農族射耳祭揭開序幕,不少部落也會提出狩獵申請,但去年仍有不諳法令民眾非法獵捕遭罰,縣府農業處自然保育科呼籲,各部落應於祭儀前向縣府提出申請,尊重自然生態。
海端鄉利稻村去年舉辦布農族射耳祭時,雖向縣府申請由取得自製獵槍執照的12人上山獵捕山豬、山羌、大赤鼯鼠等,但卻有1位李姓原住民未持有獵槍執照、借獵槍獵得保育類山羌、台灣長鬃山羊,因而被台東地院判刑10個月、緩刑3年。
自然保育科長蔡和見說明,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台灣原住民族於原住民保留地,基於傳統文化祭典,而有獵捕、宰殺或利用野生動物之必要者」,可報請主管機關處理,每年縣府約受理30件部落申請案。
他進一步指出,96年起,縣府比照南投縣作法,也開放部落於祭儀期間申請狩獵保育類動物,大部分申請者也相當自制、僅申請需求數量,但仍有少數民眾不諳法令、違法狩獵。
他強調,依野保法規定,除族群數量逾越環境容許量,或基於學術研究或教育目的,仍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野生動物;為保育野生動物,維護物種多樣性、自然生態平衡,各部落應於祭儀前向縣府申請人數、預估獵捕數量等,共同尊重自然生態。
部分原住民族舉辦祭典時,有部落男子上山打獵的訓練傳統。(記者張存薇攝)
飛鼠雖未列入保育類,但仍須申請才可以獵捕。(記者張存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