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檔案》空氣槍
2009/01/12 06:00
密封的空氣經過壓縮,會形成一股回復成原來體積的衝力,空氣槍即是利用此原理製成,一般市售未經改裝的空氣槍通常不具殺傷力,民眾私下持有並不違法,但若經過改造,提升槍枝功能,造成槍枝動能超過20焦耳/平方公分,就被認定具殺傷力,歸屬於管制槍械,民眾無端持有,即觸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但不具殺傷力的空氣槍或其他玩具槍,也不能隨便在公共場合或民眾面前秀出,否則即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5條第3項,無正當理由攜帶類似真槍之玩具槍而有危害安全之虞者,可處3日以下拘役或1萬8000元罰鍰。
(記者阮怡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