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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2度毆妻 刑期分論併罰

2008/08/12 06:00

向檢承諾不打妻

〔記者李靜芳/虎尾報導〕雲林麥寮鄉男子何東松5月26日凌晨毆打老婆違反保護令,當天向檢察官保證不會再打老婆而獲得釋回,不料返家後下午又因為毆打老婆被移送,檢察官聲請羈押後,全案昨日一審審結,何東松同一天2次犯行各判處4月及5月徒刑,共應執行8月徒刑,因何東松素行不良,至今仍收押於看守所。

檢方釋回又動粗

判決書指出,何東松有毆打老婆的紀錄,其妻於今年3月聲請保護令,有效期限為1年,5月26日凌晨,何東松前往其妻住處予以毆打,導致其妻頸、胸、臉部、手腕等處瘀血,並將其妻壓到在地、恫嚇「要給你死」,其妻找到機會報警後,警方將何某移送地檢署。

何東松當天接受偵訊時向檢察官保證不會再犯,檢察官問他「你回家後還會不會打你太太?」何東松說「絕對不會,我可以保證,不會再騷擾她」,檢察官因而當庭釋回。

不料,當天下午5時許,何東松又毆打妻子,將其臉、頸、背部等處毆打瘀傷,再度被警方移送地檢署,檢察官聲羈獲准。

犯意有別各判刑

昨日雲林地院審結,法官認為,何東松當天對妻子施暴2次,其間並曾向檢察官保證不再打妻子,因而認為其2次毆妻犯意有別、應以分論併罰,判其2次違反保護令行為各判處4月及5月徒刑,應執行8月徒刑,由於何東松素行不良,至今仍收押於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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