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鎮新行政園區,相中縣立棒球場
2008/06/13 06:00
〔記者陳文正、沈繼昌/桃園報導〕平鎮巿新的行政園區相中桃園縣立棒球場址,昨天縣府教育處同意讓出,但要平鎮公所建一簡易棒球場替代,可惜棒球場地主中壢市公所開口要四億元撥用費,副縣長郭蔡文昨天協調未果。
在縣立棒球場旁的平鎮市公所因腹地太小早有遷移之議,本來看上南勢地區,但徵收經費達數十億元,公所轉而相中縣立棒球場,但地上物為教育處所有,土地為中壢巿公所管理,因此平鎮和這兩單位昨天在縣府協調。
教育處同意讓出
教育處表示,因青埔棒球場已納入擴大內需方案,一旦完工,縣立棒球場必要性已不再,因此同意讓出縣立棒球場,條件是在青埔球場未完工前,平鎮市要先興建一處替代球場。對此,平鎮市公所同意。
中壢市公所反對無償提供
地上物解決後,土地也要解決,縣府財政處認為機關對機關可以無償撥用土地,平鎮市公所也表示願意拜會中壢市所會,但中壢市公所以代表會當擋箭牌,反對把價值四億餘元的土地無償提供平鎮公所。
平鎮市長陳萬得說,將在新勢公園闢建簡易練習棒球場,經費不高,公所有能力負擔,至於四億元有償撥用縣立棒球場部分,則需請縣府挹注,或是請縣府能在中壢市找公有地補償中壢巿公所,不過最重要的是要請縣府再協調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