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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接瓦斯13年 岳母女婿共判9月

2007/09/11 06:00

〔記者何瑞玲/土城報導〕63歲的莊姓婦人住進女婿的房子,得知女婿偷接瓦斯管線使用10年都沒事,便接著繼續偷用,連用3年也沒付半毛錢,直到瓦斯公司維修他宅管線時察覺有異,才驚覺前後被盜用了13年渾然不知,概估損失瓦斯費21萬餘元,板橋地方法院依竊盜罪判處老婦4個月有期徒刑、女婿5個月,都獲減半。

林姓女婿偷用10年瓦斯被判刑5個月,莊姓婦人用了3年被判4個月,一樣偷用瓦斯,用比較久還相較判得輕,承審法官認為,女婿坦承犯行,也願意賠償10年瓦斯費,但老婦從頭到尾否認偷用瓦斯,還辯稱完全不知情,2人犯後態度不同,才會酌情量刑。

判決書指出,45歲林姓男子於84年10月間住進三重市忠孝路三段一民宅,原房屋使用的瓦斯管線拆表停用,林某找來水電工重接偷用,用了約10年沒付半毛錢,直到93年間,岳母莊婦接著住進該處,女婿「吃好逗相報」,莊婦繼續偷用瓦斯,直到今年2月7日上午,管線所屬的新海瓦斯公司人員到忠孝路三段附近檢修管線,發現竟有已拆表停用的管路死灰復燃,循管追查,才知道遭林某、莊婦偷接管線使用長達13年,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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