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車禍腿斷沒賠 議員:歸責不合理
林姓老翁去年在宜蘭市女中路騎乘機車,左小腿遭後方機車撞斷,因警初判認定,林翁需負百分百肇責,而領不到保險賠償金,昨縣議會單位質詢,議員黃浴沂痛批不合理。(記者林敬倫攝)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警方的車禍分析初判表惹爭議!宜蘭縣議員黃浴沂批評,七十四歲林姓老翁車禍受傷,警方的初判表,卻稱老翁要負百分百肇責,使得老翁腿斷了,卻領不到保險金,這非常不合理。縣警局回應,初判表只是參考,當事人如果不認同,可向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並不影響權益。
警方初判 未禮讓來車肇禍
林姓老翁去年十月,在宜蘭市女中路騎乘機車,從路旁起步騎至路中央,遭後方王男騎乘的機車追撞,老翁左小腿被撞斷開了四次刀。然而,警方的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稱老翁涉嫌未禮讓行進中車輛先行,才導致事故發生,而王男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議員反映機車騎士車速快
宜蘭縣議會昨進行縣警局單位質詢,縣議員黃浴沂拿出林翁受傷照片,他指出,老翁從路旁起步,後方機車如果車速很慢,符合速限規定,怎麼會撞上?且附近店家監視器畫面,也顯示王男車速較其它車輛快,這應該也是肇事原因,警方的初判為何全歸責老翁?
黃浴沂不滿的說,警方既然沒有證據證明王男車速到底多少,全案肇責還不明,怎麼可以在初判時,把責任全推給受傷的老翁,如此可能會影響後續鑑定結果,林翁開了四次刀,現在都還不能走路,已經夠悽慘,現在卻因為警方初判,領不到保險賠償金,這不會是個案,很多人可能都遇到類似情形。
類似爭議多 警政署擬改進
縣警局交通隊回應,王男車速多少,是否有超速?確實沒有證據證明,警方是依照現場蒐集到的跡證與王男指述,初判才會把暫時認定林翁未禮讓行進中車輛,但車禍初判只是參考,這起事故已送鑑定會鑑定,實際肇責仍待進一步釐清。
宜蘭縣警察局長吳坤旭說,警方車禍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衍伸出不少類似爭議,警政署已針對這類問題討論,將研議精進作為避免類似案件再發生。
保險公司:申請事故鑑定
保險公司指出,交通事故當事人申請理賠,保險公司會依據警方的初判表,決定是否理賠,如果當事人對初判表結果不認同,可向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重新釐清事故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