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林遭偷倒廢棄物 弟報案兄送辦
2018/08/10 06:00
靠近石牛溪畔 議員現勘追查
〔記者廖淑玲/雲林報導〕雲林縣斗南重光段石牛溪畔一處竹林被偷倒大量事業廢棄物,地主報警並向雲林縣議員蔡東富、王又民陳情現勘,追查竟是地主的哥哥承包工程載運棄置,地主兄被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移送。
前天下午歐姓地主發現他的竹林地被偷倒大批事業廢棄物,報警處理,也向雲林縣環保局檢舉,未料承辦人員聲稱若找不到肇事者,要求地主需自行清運,地主向蔡東富及王又民陳情,蔡東富、王又民昨天到現場了解,發現廢棄物數量龐大,偷倒的地點鄰近石牛溪且十分隱密,要求警方調閱鄰近路口監視器追查可疑車輛,否則雨汛期一到,該處竹林地勢低,廢棄物若被衝進溪床,後果不堪設想,不僅破壞環境更將危及河川安全。
兄雖是地主之一 照樣得挨罰
歐姓地主質疑,現場廢棄物有被拆除店家的看板,應是農糧署或農會拆除位在莿桐農會對面的舊攤位後再委託清運的廢棄物,未料經過調查後,該批廢棄物竟是歐姓地主的哥哥所承包的工程,因竹林地是兄弟共同持分,歐兄自認是地主,未事先向弟弟打招呼,以致被弟弟報警處理,警方昨傳訊歐兄並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移送地檢署。
雲林縣環保局廢棄物管理科長葉增智說明,該案委託清運的單位未依規定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的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處六千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且限期改善,若屆期仍未改善者,將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