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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高玉樹官邸 高家三子判賠788萬

2007/02/07 06:00

〔記者孫友廉/台北報導〕前台北市長高玉樹生前遲遲未返還位在青島西路的官舍,台北市府向高玉樹3個兒子追討所占官舍的附屬增建物部分,高等法院昨天下午宣判,判決高玉樹3個兒子須給付所獲租金利益788萬多元。

一審台北地院判決高玉樹3個兒子共須給付 833萬多元,但高院認為台北市府僅能追討至高玉樹死亡的94年6月15日止,因此金額降低。

高玉樹30多年前時任台北市長,配得青島西路5號的日式平房建築為官舍,擁有庭院、大樹等,但61年間,高玉樹轉任交通部長、總統府資政等,遲未返還北市長官舍。

台北市政府從78年間,開始提出請求返還該房舍訴訟,85年間,法院判決高玉樹敗訴確定,但高玉樹仍拒絕返還,基於高某曾為市長,因此北市府一直採勸導方式進行,但高某仍執意未遷,北市府進而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不過仍未順利完成。

直到高玉樹於94年6月15日死亡,高家才於同年9月底搬出該官邸;由於之前判決僅針對官邸房屋,並未論及房屋周遭的走廊、陽台、警衛室、鞋帽間…等增建物與土地,因此台北市府94年間,再提出拆屋還地,以及占用所享有的租金利益民事訴訟。

高院考量台北市府從未同意高玉樹暫緩遷出房舍,相關增建物也屬無權占有,因此准許請求高玉樹往生前5年來的租金損害;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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