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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舊車假回收真詐騙 2嫌再犯踢鐵板

    2007/01/04 06:00

    〔記者方志賢/高縣報導〕竊車銷贓手法翻新?歹徒以謊稱拖吊報廢車輛方法,騙取回收業者拖吊路邊舊車,每車換取5千元回收金,回收業者受騙,還差點吃上竊盜官司,經報警逮獲兩嫌,分別在鳳山、仁武地區犯下至少4起路邊汽車竊案。

    警方調查,呂文賢(31歲,高雄市人,有竊盜、詐欺、殺人未遂、強制性交等前科)、陳慕正(47歲,高雄市人)兩嫌前晚8時許打電話給梁姓汽車回收業者,謊稱汽車要報廢回收,約在鳳山青年路小北百貨前見面。

    去年12中旬,梁姓業者曾被呂嫌以相同手法詐騙,還差點吃上竊盜官司,為證明自己清白,梁某隨即向仁武派出所報案,並帶警方前往查緝,警方在鳳山文龍路20號旁(港都高爾夫球場),逮捕呂、陳兩嫌,並帶回偵辦。

    呂、陳兩嫌坦承,從95年11月至今,分別在仁武鳳仁路、仁雄路及仁慈路,詐騙回收業者拖吊路邊汽車,每輛汽車再騙取5千元回收金,得手後2人朋分花用。

    梁某表示,去年12中旬,呂嫌謊稱汽車證件遺失,所以要報廢,呂嫌曾出示身分證件及簽署汽車讓渡書後,他不疑有詐,而將汽車拖吊回收,並支付對方5千元回收金。

    未料該車車主報失竊,警方調閱監視錄影帶,循線找到梁某,害他差點吃上竊盜官司,警方事後也通知蘇姓、鍾姓、施姓等被害人到派出所指認無誤,全案依竊盜罪嫌將呂陳兩人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舊車主動報廢 莫給歹徒有機可乘

    〔記者方志賢/高縣報導〕高縣發生歹徒謊稱舊車報廢,先騙回收業者拖吊路邊舊車,再騙回收金,高縣環保局提醒有舊車要報廢的民眾,應主動向監理單位申請車籍及車體拖吊報廢,以免任意停放,成了歹徒覬覦的對象。

    環保局一課課長陳偉德表示,環保署為鼓勵民眾配合車體拖吊處理,提供回收獎勵金,而從今年元月起的新規定,汽車車齡10年(含)以上、機車車齡7年(含)以上,才有3千元及1千元的回收獎勵金。

    民眾舊車要報廢,可分車籍及車體拖吊報廢2部分,先取下汽機車牌,連同車主的身分證、印章、行照,前往當地監理站辦理車籍報廢手續。

    至於車體拖吊報廢,則是車籍報廢後,再到監理站內環保署設置的「廢車報廢回收服務櫃檯」辦理。

    陳偉德說,櫃檯服務人員會記錄民眾車體停放地點及方便回收時間,再安排回收商免費拖吊車體。

    車體拖吊後,回收商除向民眾索取車籍資料影本,也提供申請獎勵金使用的聯單,民眾填妥資料後,檢附車主身分證影本及監理單位核發的報廢證,掛號寄到環保署汽機車回收專用信箱(台北郵政3257信箱),約30個工作天後,即可收到獎勵金。

    除了回收獎勵金外,民眾舊車若有可再利用的零件、設備,回收業者也會額外支付一筆收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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