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林武德殿產權「分割」 6地主開價8500萬
機關用地 縣府盼「合併分割」
〔記者陳冠備/二林報導〕二林鎮的武德殿雖於二○○四年被縣府登錄為歷史建築,但因土地產權問題遲未解決,年久失修、牆面頹圮。武德殿所在地地主要求縣府以八五○○萬元購買土地,但文化局長陳文彬表示,此處為機關用地,縣府希望朝「合併分割」方式與各地主協調。
二林武德殿創建於昭和八年(一九三三年),佔地五四○坪,是日治時代警察學習劍道、柔道的道場,因其保存完整,又是少見的和風式建築,且具時代意義,二○○四年被縣府文化局登錄為歷史建築,現由二林分駐所、二林鎮公所與六位地主共有,六位地主持有超過七成五的土地產權,但因該處為機關用地,加上公私產權不分,地主們希望政府合理徵收價購,解決多年土地問題。
產權問題 歷史建築難修繕
當地縣議員陳一惇表示,因產權問題無法解決,造成建物年久失修,希望縣府儘速處理,恢復二林繁榮之地。地主代表洪錦松則表示,自武德殿被登錄為歷史建築後,無法進行維修,只能眼睜睜看著它頹圮,六位地主協議希望由政府收購管理,請人鑑價該地段一坪約二十萬元,地主擁有四百多坪土地,希望政府能以合理價格八五○○萬元收購。
針對地主的要求,文化局長陳文彬指出,該腹地為機關用地,中央並不補助購地,縣府為讓所有公私財產權人產權分明,主張「合併分割」,意即將五四○坪土地依持有比例重劃,一來可完整保留武德殿,並讓老舊的二林分駐所可原地重建,再連結周邊成立警察公園,將可帶動地方觀光發展。
陳文彬說,縣長魏明谷進一步提出都市更新相關計畫,三至五年就可變更地目,讓六位地主未來能保有商業空間使用;陳文彬也說,當時地主們的先人獻地給日本政府興建廳舍,以致現在有許多拆屋還地的例子,畢竟這是「歷史共業」,應該共同來承擔,近日將再與地主們協調,為創造「雙贏」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