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控制祖母行動 惡孫判刑
2006/12/05 06:00
〔記者蔡宗勳/嘉義報導〕楊姓男子因細故與祖母發生爭執,竟以三字經辱罵祖母而遭毆打,楊某回擊,致祖母身上多處受傷,祖母打電話報警時,並剝奪其行動自由,雖然祖母撤回傷害告訴,但剝奪直系尊親屬行動自由屬公訴罪,楊某仍被處有期徒刑3個月。
判決書指出,21歲的楊姓男子,今年6月間在住處因細故與祖母發生爭執,楊某竟以三字經辱罵祖母,祖母氣不過、出手教訓逆孫,反而換來一頓痛打,被打到跌坐沙發上。
楊某祖母被打傷後,拿起電話要報警,楊某除搶下電話、拔掉電話線外,還關上客廳大門,祖母準備走出大門時,強行將祖母推回沙發,並恐嚇祖母不能妄動,否則要「放火燒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