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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木、棧板堆置 八德農地冒出垃圾山

    市議員劉茂群接獲民眾檢舉,昨天會同環保局、農業局、八德派出所人員前往會勘。(記者鄭淑婷攝)

    市議員劉茂群接獲民眾檢舉,昨天會同環保局、農業局、八德派出所人員前往會勘。(記者鄭淑婷攝)

    2016/11/18 06:00

    無許可證 開罰並限期移除

    〔記者鄭淑婷/八德報導〕八德區大興路旁一處農地近日憑空冒出一座垃圾山,民眾向市議員劉茂群檢舉,質疑是垃圾危機的產物,更憂心環境遭受污染。劉茂群昨會同環保局、農業局、八德派出所人員前往會勘,環保局表示,初判堆置的都是廢木材、棧板,並非民生垃圾或事業廢棄物,現場垃圾堆置約有兩層樓高、占地一千多平方公尺,承租人並無收受廢棄物許可證,已依廢棄物清理法告發最高可裁處卅萬元,並限期九十天內移除、恢復原貌,是否有違反土地分區使用規定,另移請農業局、地政局查處。

    劉茂群表示,她昨一早接獲市民檢舉,指在大興路一處空地發現垃圾山,擔心周遭環境遭受污染,要求市府拿出魄力處理,除對承租人開罰,更要遏止地主鑽法律漏洞,隨意出租土地供人濫倒、放置廢棄物。

    環保局表示,稽查人員調查發現,複姓莫克的男子向簡姓地主承租土地後,在該處堆置約兩層樓高、占地一千多平方公尺的廢棄木材、棧板,現場未加以覆蓋且疏於管理,承租人也未領有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當場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告發,最高可裁處卅萬元,並要求承租人於廿三日前提出事業廢棄物處置計畫,逾期將按次連續處罰,並需於九十天內移除廢棄物、恢復原貌。

    環保局表示,承租人是否違反土地使用規定,在農地上堆置廢棄物,已移請農業局、地政局查處,也提醒民眾出租土地或廠房應小心謹慎,切勿貪小便宜而得不償失,如發現可疑車輛出入傾倒廢棄物,也可立即向環保局檢舉。

    現場堆置廢木材、棧板,環保局初估約兩層樓高、占地一千多平方公尺。(記者鄭淑婷攝)

    現場堆置廢木材、棧板,環保局初估約兩層樓高、占地一千多平方公尺。(記者鄭淑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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