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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車違規肇逃?2騎士追撞1傷

    警方未打方向燈就變換車道,後方騎士煞車發生追撞車禍。(記者洪臣宏翻攝自爆料公社)

    警方未打方向燈就變換車道,後方騎士煞車發生追撞車禍。(記者洪臣宏翻攝自爆料公社)

    2016/11/16 06:00

    網友質疑官官相護

    〔記者洪臣宏/高雄報導〕林園警分局警備隊一部警車因未打方向燈變換車道,導致後方2名騎士發生追撞,1人擦傷,警車沒有停車查看,報案人還說承辦員警一度辯稱警車有打方向燈,引發肇逃及官官相護質疑,不過警方否認。

    警員吃罰單、行政處分

    1名葉姓男網友在「爆料公社」PO上影片,指稱14日下午2時40分,他騎機車行經高雄市建軍路與行仁路口,1部警車突然轉進慢車道,沒打方向燈、警示燈,害他緊急煞車被後方撞上,警車停頓一下就跑了。

    他說,給交通大隊看完影片,交通大隊說警車有打方向燈,有開頭上警示燈,「我不爽看了他背章號碼,突難(然)又變成警車沒打方向燈,沒開上頭警示燈的筆錄,變真快。」

    警方:有影像將釐清

    該段影片引起網友論戰,有人質疑警車肇逃,且有官官相護嫌疑,但也有人緩頰說警車頂多違規,反指騎士騎太快,追撞車輛也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該警車為林園警分局警備隊車輛,林園分局指出,謝姓員警前天與同事前往交通大隊洽公,他駕車行經該處看到前方有部車輛停在綠燈前,未打方向燈就變換車道繞過離去,謝員不知有發生車禍。

    林園分局表示,違規罰單將由謝員負責,並將給予行政處分。

    承辦的交通大隊苓雅分隊否認官官相護,表示報案人已經提供影像,且根據訪談製作筆錄,不可能說出有打方向燈,全案責任、是否肇逃將由交通大隊釐清,另將對警車駕駛人員開出900元罰單。

    追撞騎士機車倒地並受輕傷。(記者洪臣宏翻攝)

    追撞騎士機車倒地並受輕傷。(記者洪臣宏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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