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輕旅行 動力三輪車法令解套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在慢車種類增列人力為主、電力為輔的三輪車,能夠合法上路。 (記者佟振國攝)
〔記者佟振國/埔里報導〕終於通過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慢車種類增列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的三輪車,埔里鎮觀光業者去年八月即引進動力觀光導覽三輪車,無奈法令設限,如今終獲解套,遊客想體驗目前正夯的低碳輕旅行,除了腳踏車、電動自行車,未來也多了一項新選擇。
埔里鎮近幾年來每到秋冬季節常有PM2.5紫爆問題,愈來愈多民眾關心空污問題,公所去年正式成立全國第一個鄉鎮級的空污防制委員會,為兼顧觀光產業發展與環保,推動低碳旅遊也正式納入六大行動綱領,鼓勵使用低污染的環保行動載具。
Feeling 18巧克力工房去年五月即自德國引進十部動力觀光導覽三輪車,並完成低碳輕旅行領航員培訓,於八月底正式成軍,配合推動低碳輕旅遊。
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九條規定,慢車中有電動裝置的只有兩輪的自行車,三輪車被歸類為人力行駛車輛,規定就是要靠腳踩,不能靠馬達的動力行駛,埔里鄉間道路常有起伏,不靠動力的三輪車功能大幅受限。
為解決縣內及其他各地風景區面臨的問題,縣籍立委許淑華提案修法,立法院一日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其中第六十九條慢車的總類增列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廿五公里以下,且行駛於指定路段的三輪慢車,但相關細則及管理辦法還需要地方縣市政府訂定。
人力為主、電力為輔 縣府將研商管理辦法
南投縣副縣長陳正昇表示,縣府將儘速由工務處邀集警察、監理單位研商管理辦法,提縣議會審議通過實施,本月議會就要召開定期大會,時間太過倉促,最快明年三、四月臨時會能夠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