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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懷孕賴網友 DNA鑑定她「劈腿」

    2016/09/21 06:00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35歲黃姓男子被女網友指控,涉嫌下藥性侵導致懷孕,她自行到醫院墮胎,但黃男喊冤說,兩人的多次性行為都是情投意合,絕無下藥性侵,警方採集黃男唾液與胚胎比對,DNA鑑定不符合,證實孩子的爸爸另有其人,女子提告後都未到庭,檢察官查無證據顯示黃男性侵,偵結後不起訴處分。

    女子指控說,104年8月與黃男見面,黃男把安非他命、大麻摻進熱牛奶中讓她喝下,將她載往南投縣埔里鎮一處汽車旅館性侵,1個多月後又約她到桃園市中壢區住處性侵,她在10月中旬發現懷孕後,隔月到醫院引產拿掉小孩,期間並沒有與其他男人發生性行為,指控黃男性侵導致她懷孕。

    黃男反駁說,與女網友在104年7月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並交往,兩人當時是男女朋友,多次性行為都是情投意合,從未以藥物迷昏性侵。

    警方採集黃男、女子的唾液及胚胎進行DNA比對,經鑑定黃男並非孩子的爸爸。

    檢方指出,女子在警訊時對於關鍵點,多以不記得、忘記帶過,她聲稱未與其他人發生性行為,但說詞與DNA報告不符合,她提告後傳喚都未到庭,偵結後,黃男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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