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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收28年公告廢止 溪湖「文小四」還38地主

溪湖鎮「文小四」用地,已公告廢止徵收。(記者劉曉欣攝)

溪湖鎮「文小四」用地,已公告廢止徵收。(記者劉曉欣攝)

2016/09/13 08:00

少子化無設校需求 「文小五」尚未公告

〔記者劉曉欣、張聰秋、陳冠備/彰化報導〕少子化效應!溪湖鎮文小四、文小五用地,基於沒有增設國小需求,經地主提出廢止徵收申請,目前文小四已公告廢止徵收,文小五則取得內政部同意,尚未公告。溪湖鎮長楊福建強調,政府徵收土地卻不開發使用,依照程序還地於民也是土地正義!

溪湖鎮「文小四」用地位於中興路一帶,面積約二‧一二公頃,在七十七年間公告徵收,當時總徵收費用二六四○萬元,共有二十一筆土地、三十八位地主;溪湖鎮「文小五」用地位於福德路一帶,佔地約二‧五四公頃,在七十八年公告徵收。

教育處長林明裕表示,土地徵收後,溪湖鎮人口並未增加,目前約五萬多人,卻已有七所國小,分別是溪湖、湖東、湖西、湖南、湖北、東溪與媽厝國小,由於未來人口成長有限,國小數量又相當充足,確實沒有開發需求與計畫,因此廢止文小四、文小五兩處的文教用地,並不會影響學生受教權。

「文小四」產權回復中 未來需變更地目

地政處人員指出,廢止徵收流程由地主敘明廢止理由後,向地政處提出申請,經過審查與意見彙整後,再報給內政部審議小組,內政部同意後,就要整理地主資料進行公告,並通知在期限內繳回當初的徵收補償費用,不必加計利息。

但地政處人員強調,溪湖文小四用地正進行產權回復中,也就是地主來繳回徵收補償費,即可回復其產權;溪湖文小五部分,因還在進行地主資料調查,尚未公告。

廢止徵收作業完成後,地主取回的土地,仍是文教用地,必須透過都市計畫的通盤檢討,才能進行地目變更。縣議員歐陽蓁珠強調,徵收民地卻不開發,影響地方發展與地主權益,希望未來進行徵收時,必須符合土地正義。

地方人士透露,文小四附近建地市價每坪約十萬元,文小五因鄰近高中、商圈,附近建地市價每坪約二十萬元;溪湖鎮市區農地每分地也有四百萬元的行情,這兩處文教用地長期以來都沒有使用,如今能還地於民,對溪湖鎮市區發展應該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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