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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時遭父虐 長大還被告遺棄

2016/09/02 08:00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25歲鄭姓女子被生父控告遺棄,指稱只能靠著友人接濟、撿拾垃圾桶食物度日,桃園地檢署調查時,鄭女的媽媽作證揭露女兒小時候「夏穿冬衣、冬穿夏衣」的受虐生活;檢察官認為,鄭父可憑己力生活,且他未善盡撫養責任,難以要求女兒承擔遺棄刑責,昨天偵結以不起訴處分。

母作證夏穿冬衣、冬穿夏衣 女獲不起訴

鄭女向檢方表示,她小時候原本跟著父親生活,但爸爸不事生產、遊手好閒,她小學僅唸了1年就中輟,父母親的共同朋友看不下去,把她帶回給母親照料,她才恢復常人生活、重返小學唸書,但同學都比她的年紀還小,而小六之後,她就沒再見過父親,爸爸也從沒來看她這個女兒,沒想到當她長大成人了,爸爸卻來控告她遺棄。

鄭女母親作證揭露女兒小時候的悲慘遭遇,她說,女兒出生後從未享受父愛,夏天穿冬衣、冬天穿夏衣,過著受虐般的生活,更不時被爸爸在面前噴吐二手菸,小學只唸了一年就輟學,整個人蓬頭垢面、牙齒蛀光,生病了也無法看醫生,過的根本是非人生活;鄭母並說,女兒於91年才回到她身邊,從未拿過一毛撫養費。

檢方認父可謀生 且未盡撫養責任

鄭父因屢傳未到,檢察官透過警方查訪得知,鄭父目前寄人籬下,除了朋友接濟,多靠撿拾回收物或從垃圾桶撿拾食物維生。

檢方認為,鄭父仍可靠己力生活,未達無法自救程度,且從鄭女及鄭女媽媽的證詞,鄭父從未善盡照顧女兒的責任,難以認定鄭女需承擔遺棄刑責,因此偵結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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