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小周邊 全面限速30公里
2016/07/28 08:00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四年各級學校周邊發生二五五件交通事故,其中步行佔八十件,學生安全堪慮。交通局將於各國中小周邊巷道全面推動限速卅公里,配合標線型人行道、行人優先與行人專用時相等措施,營造安全友善通學環境。專家肯定市府美意,建議配合執法彰顯成效。
確保學童安全 違者開罰
交通局交通管制工程科長葉燿墩指出,研究顯示,行人遭撞擊速度由卅公里增加至五十公里,死亡率從十%提升到八十%,降速可增加駕駛人視野範圍與反應距離,減少事故發生機率。他說,去年針對兩所國中、十七所小學周邊巷道設置限速卅公里標誌,開學前將增加七十三校,預計年底完成剩餘二一六校,限速路段納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範圍,違規者開罰。
警察局交通大隊執法組組長楊信毅表示,一般超速開罰一千兩百元至兩千四百元,若限速卅公里,駕駛人飆到九十公里,視同危險駕車,可開罰六千元至兩萬四千元,警方未來將配合市府專案稽查。
中原大學土木工程學系副教授林耘竹認為,設置限速卅公里標誌應有配套措施,畢竟巷道在非通學時間,行人及車輛不多,甚至整條路空蕩蕩,駕駛人通常按個人習慣行駛,不太會遵守標誌標線。
挑選示範點 將強力執法
道安會報顧問林重昌建議,一般道路行車限速為五十公里,慢車道限速四十公里,若巷道降至時速卅公里,可增設視覺性標誌標線,例如鋸齒狀、駝峰狀設施,強化提醒功能,有必要研擬執法配套方案,優先取締曾發生事故的肇事地點。
家長黃先生說,只有降速不夠,應規定通學巷道在特定時段禁止車輛進出,確保學童安全。
副市長李四川指出,將挑選幾處示範點,配合警方強力執法,視成效決定後續作為,否則只是在道路上劃線,缺乏實質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