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訴願已取消 鄭文燦挺華航修護工會凸槌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核准華航修護工廠成立企業工會,被勞動部撤銷,工會提出訴願也被訴願委員會撤銷,市長鄭文燦前天受訪時強調力挺工會立場,引來工會幹部抨擊,指勞動局早已回函勞動部表達「尊重訴願決定」,鄭文燦是「自己打自己的臉」;鄭文燦獲悉後,前天深夜透過新聞處發出聲明,斥責勞動局「未經請示,直接發函,有欠周延」,另強調「市府必須表達立場,並按行政程序向行政院提出『再訴願』」。豈料,法務局人員昨天發現謬誤說:「市長搞錯了!」
法務局人員指出,訴願法已修正取消再訴願制度,不服訴願只能提起行政訴訟,華航修護工廠工會於五月十一日接到訴願決定書後,七月六日提出行政訴訟,符合訴願法程序。
據了解,鄭文燦前晚要求新聞處發出「打小孩」的聲明後,法務局長周春櫻昨發現聲明有誤,經與新聞處協商,新聞處昨發出更正聲明,強調由於沒有再訴願制度,全案將回到原點,且會將勞動局於七月十一日發給勞動部的「尊重訴願決定」公文追回,市府會依勞動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另為適法之處分」要求,對修護工廠工會的人事、預算及會計是否獨立等疑義再行調查。並且再度強調,此案涉及勞工權利,勞動局應更審慎查明,未經請示直接函覆,有欠周延。
此案起於華航修護工廠員工在去年九月成立企業工會,經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同意成立,但送勞動部核備時,勞動部認為不符規定駁回。工會提出訴願,仍被勞動部訴願委員會於五月十日駁回,訴願決定書於五月十一日送達;市府勞動局核准的工會登記失效,工會不服,於七月六日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對此爭議,鄭文燦認為勞動部對工會法施行細則於廠場工會成立的要件規定,解釋過於嚴格且欠缺彈性,指修護廠沒有獨立人事會計,無法成立企業工會,並未考量華航修護工廠在公司內的獨立特性。
鄭文燦也責成副市長游建華成立專案小組,持續與勞動部溝通,尋求行政救濟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