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投羅網 2天沒吃飯… 搶匪到警所借錢
2016/06/22 06:00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拜託一下,借一百元吃飯」,陳姓男子前天下午到台南市警五分局立人派出所,自稱已經兩天沒吃飯了,希望警員能幫幫忙、借一百元吃飯,原本警員打算打發陳男離開,但越看陳男越眼熟,驚覺陳男就是日前在南區犯下搶奪案的嫌犯,警員不動聲色請陳男先到所內休息,最後將他團團包圍,智逮陳男。
本月十六日凌晨,有毒品、強盜前科的陳男騎著贓車,尾隨一名夜歸護士搶走包包,得手兩萬元,警方調閱監視器找出陳男影像,同時向市區分局發布。因陳男行蹤不定,警方雖已掌握身分,但苦無機會逮人,不過令警方跌破眼鏡的是,陳男竟然自投羅網。
前天下午二時許,陳男故意在臉上抹上污垢、改變穿著,走進警所拜託警員行行好,警員一開始打算請陳離開,但細看後發現陳男就是日前在南區犯下搶奪案的嫌犯。警員不動聲色,詢問陳男身分,確定他在南區犯下搶案。
陳男見偽裝破功,坦承因為有吸食海洛因習慣,搶來的兩萬元三天內全都花費在買毒品上,已經兩天沒有吃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