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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辦市地重劃涉不公 土地分配判無效

南投市成功自辦市地重劃案,因土地分配引發爭議,遭南投地院判決無效。(記者謝介裕攝)

南投市成功自辦市地重劃案,因土地分配引發爭議,遭南投地院判決無效。(記者謝介裕攝)

2016/06/22 06:00

〔記者謝介裕/南投報導〕南投市成功自辦市地重劃案,因土地分配發生爭議,意外上演會員代表摃上重劃會,並對簿公堂戲碼,儘管兩造各執一詞,惟重劃會的七十六筆土地分配,從編號一至七十三號的七十三筆土地,均遭南投地院判決無效。

針對該判決,原告許信添等十一位地主,開心地說,這是遲來的正義;該重劃會則強調,一定會上訴,不會讓多年來的努力變成一場空。

隨著南投交流道完工通車及對外聯繫道路華陽路、成功東路拓寬,位在南投市邊陲地帶的新興里「水尾仔」地區的土地行情,從昔日每坪約三萬元持續看漲,仲介業界透露,成功重劃區緊鄰成功東路與彰南路,一旦完成重劃,每坪價格至少十萬元起跳。

會員質疑重劃會幹部圖利自己

判決書表示,成功重劃區面積二萬八千八百多平方公尺,土地所有權人四十四人,因參與人與所持土地面積合計達過半規定,縣府遂於一○一年核准辦理重劃,並於去年進行土地分配,未料,會員代表質疑重劃會理事長沈俊龍等幹部涉嫌圖利自己,歷經縣府兩次行政協調不成,經會員提告移送南投地院審理。

法院審理期間,原告許信添等人質疑住家後方既有道路「水尾路」在重劃後竟然不見了等問題,懷疑是重劃會搞鬼;重劃會反控許某等人,指出有的原告不具重劃會會員資格或土地繼承權有問題,彼此你來我往互不相讓。

理事長分配到土地 較原先多十倍

判決書則指出,市地重劃實施辦法規定,土地緊鄰十六公尺路寬道路,所有權人重劃後所持土地不得小於建築面積六十四平方公尺,以沈俊龍為例,原先持有土地七十平方公尺,重劃後只剩四十五‧五平方公尺,因小於六十四平方公尺,依規定不能單獨分配,只能共有或現金補償,但沈某卻分配到四五八‧四六平方公尺的土地,較原先增加十倍,顯然不符公平原則。

除此,理事李金城、李鄭芬秀、黃瓊慧、林丹淇及其親屬林柏廷等五人,在重劃後,也都分到比原先持有的土地還多且完整,難怪其他會員無法接受,遂判定重劃會所做的土地分配決議無效。

縣府地政處表示,該案目前仍可上訴,假使最後定讞,也是重劃會敗訴,縣府將撤銷原先分配的土地登記,依法再召開土地分配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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