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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著護理之家招牌 月子中心「不老實」

2016/04/16 06:00

〔記者林彥彤/台北報導〕新生兒的媽媽們,產後坐月子選的是「產後護理之家」還是「月子中心」呢?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昨公布六都十間產後護理之家抽查結果,發現部分業者打著護理之家的招牌,卻僅有月子中心的營業登記,或是月子中心出現違法醫護行為,呼籲消費者選擇立案的護理之家、仔細閱讀合約內容、注意護嬰比例。

消費者義務律師張琬萍指出,產後護理機構與月子中心不同,護理機構營業須向衛福部申請,機構內可安排護理人員,對產婦及嬰兒進行必要的護理行為,如嬰兒評估,為產婦消炎、換藥或是處理乳腺炎等。

消基會隨機抽樣十間中,九間產後護理之家具有合法立案資格,但高雄市彌馨診所(現稱皇築惠馨坐月子中心)對外卻打著護理機構招牌,有廣告不實之嫌,業者也觸犯護理人員法,依規定最高可處卅萬元罰款。

另一項要注意的問題就是護嬰比例,依規定,護理機構新生兒照顧人員須符合一比五的配比,也就是一個照護人員,最多不可照顧超過五個嬰兒床。

輔仁大學醫學院護理學系助理教授傅秀雲表示,實際查訪後發現,業者為節省人力成本,護理人員常要同時照顧十到十五個嬰兒床,不僅對照護人員負擔過大,也影響嬰兒照護品質。

六都10家皆沒契約審閱期

消基會董事長陸雲呼籲,在調查中也發現契約內容問題,十家機構皆未提供消費者契約審閱五天期限,七家業者若遇滿房狀況僅退還訂金,不負消費者賠償責任。提醒民眾要審閱契約內容,不要覺得越貴越好,應選擇合法立案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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