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研五號船難 科技部、交通部被糾正
2015/11/13 06:00
〔記者李欣芳、湯佳玲、甘芝萁/綜合報導〕發生在去年十月十日的「海研五號」澎湖龍門外海船難,造成兩人死亡、多人受傷的重大意外,監察院昨通過尹祚芊等四位監委的調查報告,糾正科技部及交通部督導不力等人為疏失。
未要求裕品落實安管
糾正文指出,科技部的國家實驗研究院海洋中心,在簽訂海研五號委託操作契約後,未依規定立即要求裕品公司確實執行及維持ISM(安全管理章程)證書的有效性,又在契約訂定近八個月後竟發文財團法人中國驗船中心申請ISM豁免,導致該船取得豁免證書後,無國際公約強制規範,裕品公司並未落實安全管理與訓練,無法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最終造成政府投入十五億元的海研五號,成軍僅兩年就因人為操作缺失而沉沒,科技部顯有監督不力的責任。
監委認為,交通部長達廿五年怠於修正船舶法及客船管理規則,也未及時制定海洋研究船相關管理規章,導致海研五號雖符合我國法規有關客船的定義,但卻以貨船名義及標準執行各項任務,使這類等研究船的身分渾沌不明,名不副實,交通部也有疏失。
科技部及交通部均表示,虛心接受監察院糾正並檢討改善,科技部次長錢宗良表示,未來將自組船隊,由專屬船員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