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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蹤廢油 環署研發十種示蹤劑

環保署官員昨示範廢油添加示蹤劑,十款示蹤劑有四種為有色的顯性示蹤劑,六種為無色的隱性示蹤劑。(環保署提供)

環保署官員昨示範廢油添加示蹤劑,十款示蹤劑有四種為有色的顯性示蹤劑,六種為無色的隱性示蹤劑。(環保署提供)

2015/02/05 06:00

〔記者蔡穎/台北報導〕黑心油事件引發全民震驚,也凸顯廢食用油可能遭回收再用的弊端,環保署昨公布十種「示蹤劑」,四種為有色的顯性劑,六種為無色的隱性示蹤劑,未來可添加在廢食用油中,作為追蹤廢油流向的標記物。

去年爆發黑心油品事件,環保署納管廢食用油,將家戶、機關、學校、小吃店及攤商產出廢食用油納入應回收項目,今年起加強稽查取締。環保署進一步採用科學方法,宣佈將添加「示蹤劑」 於廢食用油中,就如加入廢油「指紋」,未來若有不明來源的食用廢油,即可透過快篩方式得知是由哪個管道流出。

負責開發示蹤劑的環保署檢驗所代理所長顏春蘭表示,十款示蹤劑中,有四種為有色的顯性示蹤劑,六種為無色的隱性示蹤劑,基於廢食用油的流向管理需求,不能對外透露示蹤劑的配方,但保證對環境危害小、無風險、辨識度高,只需要極少量,就能被檢測出來,且不會造成後續再利用與處理上的困擾。

環保署目前已完成添加示蹤劑試驗,包括添加階段、稽查採樣時機及檢驗分析,可有效掌握廢食用油從餐廳、小吃店到合法收集管道的回收個體戶或清除機構流向。民眾若把廢油交給無照業者,可依法處以新台幣一千二百元至六千元罰鍰,若攤商或餐館等業者將廢油不法回收,將依法裁罰六千元至三萬元不等罰款。而無照「小蜜蜂」若收油,最高可處卅萬元罰鍰。

基於廢油流向管理需求,環保署不對外透露示蹤劑配方,但強調該十種示蹤劑絕對符合對環境危害性低、無風險、辨識度高、儀器感度高且減少添加量、與廢食用油互溶性高、不會造成後續再利用及處理困擾等原則,請民眾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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