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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最大宗走私瘦肉精 業者判刑1年2月

雲林檢警日前破獲歷年最大宗乙型受體素(瘦肉精)違法販售案,起出大批瘦肉精原料及成品,進口商馳弘公司代表人林正被判處1年2月徒刑。(資料照,記者黃淑莉攝)

雲林檢警日前破獲歷年最大宗乙型受體素(瘦肉精)違法販售案,起出大批瘦肉精原料及成品,進口商馳弘公司代表人林正被判處1年2月徒刑。(資料照,記者黃淑莉攝)

2012/09/13 06:00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中地院昨判決馳弘公司、代表人林正,因未經許可進口瘦肉精,出售給飼料業者牟利,依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判處公司罰金五十萬、林正一年二月徒刑。

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馳弘公司經營動物用藥之零售、貿易等事業,九十八年十二月至九十九年十一月間,陸續向中國籍陳姓男子購入約二百公斤俗稱的瘦肉精,以每公斤二萬三千元賣給飼料業者劉朝維(雲林地院判一年徒刑、緩刑五年、附帶捐款一百萬元),並指示劉朝維一噸豬飼料添加三十公克,可達到「長得快、瘦肉多」的效果。

劉某是批發商,指示員工蘇佳信(雲林地院判六月徒刑、緩刑三年、附帶義務勞務二百四十小時)按比例添加,再賣給下游養豬業者。

林正辯稱,會讓豬隻「長得快、瘦肉多」的添加劑很多,他的上游(指中國籍陳先生)沒有告訴他這是藥品類,也不知這是衛生署公告禁止進口,辯護人稱被告不知道這些是藥品,認為是一般有機添加物,沒有犯罪故意。

法官發現林正有走私進口瘦肉精培林的前科,已被判二月、緩刑三年,這次又大量走私進口禁用之動物用藥,罪行明確,這是國內最大宗的瘦肉精案,初估有七十五萬頭豬吃下瘦肉精,豬肉已流入市面,影響國人健康甚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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