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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兒童搭賣場推車 父母恐觸法

    2006/02/26 06:00 記者蕭夙眉/中縣報導

    一名吳姓家長昨日將四歲女兒放置在大賣場的推車裡,不慎從推車摔下受傷,送醫後雖無礙,卻凸顯家長圖方便把賣場推車拿來放小孩,容易失去重心而讓小孩摔傷的現象;專家指出,家長此舉形同將幼童置於危險環境,可能觸犯兒童福利法。

    四歲的女童昨天開心和媽咪逛大賣場,媽媽要她自己走路,卻擔心會走丟,想抱著她卻發現「女兒有點重」,吳姓家長最後將女兒放在賣場提供的推車上,兩人逛完賣場準備結帳時,女童亂動導致推車重心不穩,從推車上摔了下來。

    每月摔傷三、五人

    吳姓家長趕緊將女兒送醫,所幸只有額頭受傷,但這家位於賣場附近的醫院卻表示,每個月都會處理三至五位小朋友從賣場推車摔下的病例,家長應多注意。

    大賣場得知女童從推車摔下來後十分緊張,在釐清受傷過程後表示,推車是給消費者放置商品並非放置小孩,賣場已經在推車放置處加設警告標語,禁止將小孩放在推車上。

    家長自知理虧 不追究

    吳姓家長自知理虧未追究,但台中縣消保官黃能堂卻表示,將小朋友放置推車上,廣義而言恐觸犯兒童福利法,相對的,賣場應研究更安全的方式,讓大人方便購物,小孩也能在安全環境下購物。

    學者則建議,應仿效歐美國家大賣場設置臨時托育中心,讓大人放心購物,小孩也能玩得愉快。

    學者:賣場應改善

    朝陽科技大學幼保系老師魏宗明、孫扶志指出,國外的大賣場,騰出空間讓孩子看書、設置臨時托育中心,大人逛街購物,將小孩安置閱讀區或托育中心,非常體貼,但台灣大賣場提供加設鐵製簡易型椅子的推車,小孩子將雙腳伸入由大人推著逛街,沒安全帶又容易夾傷雙腿,大賣場應思考改善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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