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縣抽檢 半數除毛膏無藥品許可
2010/04/21 06:00
台北縣政府衛生局抽驗11件大型藥妝店除毛、脫毛產品,發現6件產品含藥品硫醇乙酸鈣(Calcium Thioglycollate,為硫醇乙酸Thioglycolic acid之鈣鹽)成分,卻未申請藥品許可證字號。
台北縣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科科長王淑芬說,不合格的產品有迎峰企業有限公司的「Neet進口除毛膏」加強型、一般型與敏感型,華昀企業有限公司的「鳳梨酵素淨毛膏」,以及瑋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帕瑪氏臉部毛髮霜」、「帕瑪氏NO Blade毛髮霜」,已要求販售者下架,並依藥事法對輸入或製造業者開罰。
汐止國泰綜合醫院皮膚科主任邱琬婷說,硫醇乙酸鈣成分容易刺激皮膚,且腋下皺摺多,使用不當可能造成藥物殘留,對皮膚造成傷害,若皮膚有傷口或發炎現象時,則不應該使用這類產品。(記者何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