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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源循環雙法 光電板納管

    2026/04/10 05:30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
    環境部長彭啓明表示,一個日常使用的水杯,目前多半在損壞後即被丟棄,但未來可透過「綠色設計」概念,從源頭改善產品設計,並建立完整的產品資訊,例如透過「數位產品護照」,讓使用者了解材質來源。(記者鍾麗華攝)

    環境部長彭啓明表示,一個日常使用的水杯,目前多半在損壞後即被丟棄,但未來可透過「綠色設計」概念,從源頭改善產品設計,並建立完整的產品資訊,例如透過「數位產品護照」,讓使用者了解材質來源。(記者鍾麗華攝)

    環境部長:所有廢棄物都應該當作資源 用到最後一刻

    行政院院會昨天通過「資源循環雙法」,環境部長彭啓明在院會後記者會指出,所有廢棄物都應該當作資源,用到最後一刻,修法後能讓台灣與國際接軌,且台灣循環經濟產業年產值已達約一六八八億元,逾十萬從業人口的循環經濟規模。

    棍子與胡蘿蔔並行 末端回收轉向全生命周期管理

    行政院會昨通過「資源回收再利用法」及「廢棄物清理法」修正草案,並將「資源回收再利用法」法案名稱修正為「資源循環推動法」。環境部表示,修法透過「棍子與胡蘿蔔」並行,從「末端回收」轉向「全生命周期管理」,其中「廢清法」加強管制嚴懲不法(棍子), 並藉由「資源循環推動法」促進循環設計扶植循環產業(胡蘿蔔)。

    資源循環雙法修正 歷經5年推動

    彭啓明表示,資源循環雙法修正歷經五年推動,是一部具有指標意義的進步法案,修法對齊歐洲、接軌國際,讓台灣企業輸出國際更有競爭力,這次加大力道讓產業升級,將所有廢棄物都當作資源用到最後一刻。

    「資源循環推動法」修法重點,主要是將管理範疇擴大至產品全生命週期,從設計、生產、使用到回收再利用,全面納入資源循環管理,包括訂定國家整體資源循環計畫,且每五年檢討,並設立跨部會的「資源循環推動會」,整合政府資源與明確分工。

    同時導入綠色設計環境部得指定產品及營建工程從設計時就採行單一材質、易拆解或使用一定比率或數量再生料,還可指定業者以重複使用、減少使用、延長使用或採禁限用等源頭減量措施,降低對原生資源的依賴。

    彭啓明表示,舉例來說,一個日常使用的水杯,目前多半在損壞後即被丟棄,但未來可透過「綠色設計」概念,從源頭改善產品設計,建立完整的產品資訊,例如透過「數位產品護照」,讓使用者了解材質來源。

    此外,去年七月丹娜絲颱風襲台,導致太陽能板破損以及後續清理問題,「廢棄物清理法」修正草案,將太陽能光電板、風機葉片等新興廢棄物納入管理,由製造、輸入及設置業者負擔回收清除處理責任。

    廢棄物清理法修正 導入電子圍籬科技執法

    修正草案並導入電子圍籬科技執法,主管機關得裝設或利用監視攝錄系統等,且大幅加重刑事責任,將非法棄置刑期上限從五年提高至七年,並可併科最高一千五百萬元罰金,且針對棄置於生態、環境敏感地區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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