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秀燕6年賣地252筆 議員:缺整體規劃

盧秀燕市長上任後賣出252筆市有地,面積約等於1.43個中央公園大,市議員陳俞融質疑土地處分政策缺乏整體規劃。圖為中央公園。(記者陳建志攝)
憂市產加速流失 財政局:主要出售畸零地 且不超過100坪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台中市長盧秀燕上任六年來,大賣抵費地、配餘地及市有非公用土地,引發外界批評,民進黨市議員陳俞融昨天指出,整理市府近年市有非公用土地處分情形發現,六年來已賣出二五二筆市有地,總價值高達十三.九億元,面積約等於一.四三個中央公園大,令人憂心市有資產加速流失;對此,市府強調,以一百坪以上不出售為原則,並無大量變賣土地。
水湳、13及14期配餘、抵費地 底價747億
陳俞融表示,台中縣市合併後,胡志強市長任內四年賣出四九三筆土地,總額約廿六.五四億元;盧秀燕市長從二○一九年到二○二四年,平均每年賣出約二.三二億元的市有非公用土地,顯示國民黨執政團隊特別「擅長」賣地;且單就盧市長剛上任第一年的土地出售量,就佔了任內總量的五十%,凸顯市府在土地處分政策上嚴重失衡,缺乏整體規劃。
陳俞融強調,不只市有非公用土地,近年來台中市多項重劃區接近完成階段,盧市府接連大賣抵費地及配餘地,爭議不斷。日前市府標售水湳、十三及十四期配餘地、抵費地,總標售底價達七四七億元創新高,為盧市長任內最大賣地案,但她任期只剩不到兩年,卻急著大賣土地,動機令人懷疑。
任期剩不到兩年 大賣土地動機被質疑
陳俞融要求市府,應以更宏觀的視野來規劃市有地的利用,針對市有土地,應優先考慮透過設定地上權、租賃等方式活化土地,建立更嚴謹的土地處分評估機制,確保每一筆土地的處分都能為市民帶來最大效益。
市府財政局表示,盧秀燕市長上任後,強化市有地管理政策,實施比中央更嚴格的出售限制,超過一百坪以上不出售,六年來出售的市有地,主要是公有畸零地合併使用讓售、小面積且經評估無保留公用使用必要的土地。
財政局強調,相較於前市長林佳龍四年任內共出售市有土地三六○筆,面積四.五六公頃,總價款十四.八九億元,現任市府並無所謂大量變賣土地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