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3天連假天退國內線機票 可收30%手續費

交通部預告國內機票退票新規定。圖為澎湖機場。(記者吳亮儀攝)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搭乘國內班機要注意!交通部預告退票新制,在三天連續假期以上的疏運期間班機,現行規定退票最高會被收取十%手續費,新制將提高手續費用,依距離起飛日長短收取十%到卅%的手續費,但不可歸責事由或不可抗力因素可免收退票費用。
交通部預告修正「國內線航空乘客運送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主要針對三天連續假期以上法定連假疏運期間的「國內」班機退票手續費做新規定,目的是讓國內航線的疏運尖峰能充分利用有限運能,鼓勵民眾儘早確認行程,使機位儘速釋出予需要的旅客。
新制預告 前6天內退酌收2成
根據預告的新規定,航班起飛日前七天以上辦退票,原售票單位得酌收票面價十%費用;起飛前一天到六天得酌收票面價廿%退票費用;航班當日起飛前辦理退票得酌收票面價卅%退票費用。不過,乘客因奔喪、個人疾病或不可歸責事由致無法搭機,於起飛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辦退票,得免收退票費用。
對新公告內容若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在公告次日起六十天內向民航局陳述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