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振興券月底到期 復興市場推加碼

花蓮縣振興消費券,使用期限到月底。 (記者花孟璟攝)
〔記者花孟璟/花蓮報導〕花蓮去年○四○三地震後,縣府十月發放促進經濟振興消費券三千元,使用期限到本月廿八日,縣府與花蓮市復興市場合作,今明兩天推出買兩百送一百元加碼活動,盼發揮振興券最後效益。
縣府發放的振興券使用期限到本月底,使用最高峰是頭兩個月,目前除了大賣場,小店家已少有收振興券,原因是小額券還要跑一趟銀行兌現並不方便。
下週三是元宵節,寒假也即將結束,花蓮縣政府結合花蓮市復興市場委員會,推出限時兩天的振興券消費加碼大贈送活動,讓振興券面額變大!花蓮縣府表示,今明兩天到復興市場持振興券購物,單筆消費滿二百元,憑當日購買證明可免費兌換消費抵用券一百元,兌換時間上午八點起,一天限量一百五十份,兩天共三百份,數量有限兌完為止。
縣府觀光處長余明勲說,活動不僅讓民眾享受更多購物優惠,也期望透過市場人潮帶動店家買氣,由於振興券最後使用期限到廿八日為止,鼓勵大家到傳統市場採買,放大消費價值,活動資訊可上網搜尋「花蓮振興券便民服務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