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日日Shoot》49歲女疑打舒眠麻醉不治 醫界呼籲醫美麻醉應規範專科醫師執行
一名49歲邱姓女子使用牛奶針進行舒眠麻醉後,疑似因不良反應死亡,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林志怡、林惠琴、陳彩玲、林承鴻/台北報導〕北市一名四十九歲女子近日進行醫美手術,疑因舒眠麻醉後不良反應,搶救不治。麻醉專科醫師指出,「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使用管理辦法(特管辦法)」僅要求特定醫美手術需由麻醉科醫師執行,光電治療等則無規範,導致許多醫美診所並無麻醉科醫師執業,政府應規範,任何手術麻醉都應由麻醉科醫師執行。衛福部長邱泰源表示,衛福部會立即討論。
衛福部長:立即討論
這名女子到知名醫美診所進行電波拉皮、皮秒雷射、肉毒施打等療程,使用牛奶針進行舒眠麻醉時血氧濃度降低,吳姓女醫師立即暫停手術,通報救護車送醫,患者在過程中仍意識清楚,但病情隨即急轉直下,搶救後宣告不治。
高雄長庚醫院麻醉部教授級主治醫師吳紹群解釋,舒眠麻醉屬深度鎮靜,也是危險的麻醉方式,因容易造成呼吸抑制或心血管中樞抑制,呼吸道阻塞造成腦部缺氧,通常五分鐘開始腦細胞壞死,再五分鐘心跳停止,需要專業麻醉醫師全程監測,才能及時應對。
深度鎮靜易抑制呼吸
目前特管辦法規定,削骨、中臉部與全臉部拉皮、單次脂肪抽出量達一千五百毫升或單次脂肪及體液總抽出量達五千毫升、腹部整形、鼻整形、義乳植入之乳房整形、全身拉皮手術等七類醫美手術,屬全身麻醉或非全身麻醉的靜脈注射麻醉,應有麻醉科專科醫師全程在場,且應親自執行麻醉業務。若屬中度、輕度鎮靜者,執行麻醉的醫師只要經過八小時的訓練即可,不一定要麻醉專科醫師。
麻醉專科醫師蘇百川指出,媒體報導這名個案的電波拉皮等療程不在特管辦法所規範的手術內,也不在醫策會現行診所麻醉鎮靜安全查核的範圍內。
舒眠麻醉多已達深度鎮靜
蘇百川呼籲,市面上主張的舒眠麻醉大都已達深度鎮靜水準,且中度鎮靜容易因外界刺激減少或病患個人因素,瞬間轉為深度鎮靜,屆時只有五分鐘可以處理,呼籲衛福部重新檢視診所麻醉安全規範,所有麻醉都應由麻醉科醫師執行。
此外,針對該起案件,檢警昨相驗後,決定擇日會同法醫解剖,並傳喚兩名診所人員作證;北市衛生局也再度前往診所稽查。
醫師兼任麻醉醫師待調查
由於該案執行療程的吳姓女醫師也兼任麻醉醫師,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表示,檢調已查扣病歷資料調查,若為依法須由麻醉專科醫師執行的手術,衛生局將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