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生命會館增加 彰縣議員籲稽查
民間開設生命會館提供獨立的空間,方便民眾為往生親友辦理後事。(記者張聰秋攝)
〔記者張聰秋/彰化報導〕彰化縣各地殯儀館周邊生命會館、追思館如雨後春筍般出現,收費從單日三、四千元至近萬元不等。縣議員莊陞漢、周君綾昨在議會質詢時表示,雖不反對設置,但需有明確的管理機制,希望縣府要建立規範,讓殯葬業者有所依循。
彰化各地殯儀館禮儀廳不敷使用,甚至有些設備不足,目前彰化縣的廿六鄉鎮市中,已有十五鄉鎮市興建或正在興建殯儀館、禮廳及靈堂,但這也讓業者看到商機,就近在殯儀館周邊設立私人生命會館,提供獨立空間,收費以日計價,視空間大小與服務內容而定。
莊陞漢指出,業者在殯儀館附近設立生命會館,提供豎靈與顧香火等服務,甚至設有家屬休憩空間,解決了民眾需求,合法性及管理問題也引起關注,縣府應及早防範。
違法豎靈 罰30萬至150萬
對此,縣府代理民政處長曾金來表示,民政處會加以稽查,對於違法行為有罰則可執行。民政處副處長陳俊南進一步解釋,目前《彰化縣殯葬管理自治條例》雖未明確規範私設生命會館,但母法《殯葬管理條例》已有相關規定,若違法豎靈使用,一經查獲,依法可罰款三十萬至一百五十萬元不等,並限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