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土法如期上路 但會保持溝通
地球公民基金會認為,透過國土計畫應能讓散落在農地上的違章工廠,有機會搬遷至產業園區,遏止農地持續破碎。(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記者劉濱銓、鍾麗華、陳政宇、陳嘉怡、楊媛婷/綜合報導〕「國土計畫法」預定明年四月卅日上路,惟包括新北市、台中市、南投縣等九縣市政府,仍未繳交國土功能分區圖給中央。藍綠立委們昨也出面,盼行政院充分溝通後再行上路;內政部長劉世芳昨表示,政府依法行政,目標如期上路,但會保持溝通。
政院:照顧農民態度不變
總統暨民進黨主席賴清德昨在民進黨中常會要求,民進黨政策會須彙整立委及社會各界意見,提供給行政院。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坦言,地方政府、農民及不同黨派都有不同意見,顯示政策推行有諸多分歧,政府需要更多空間與時間溝通與釐清,但照顧農民態度不會改變。
農業部近年提供生態給付、產銷履歷獎助,並推動大區輪作、稻作四選三等,推動集團產區並提供獎勵金等「堆疊式給付」,國土計畫法將把農地畫分為農一、農二等引發討論,外界擔憂是否會影響農業資源投入,甚至影響相關補償措施。農業部表示,目前規劃的所有政策及獎勵,皆是基於農民其耕作模式對生態環境、糧食安全所做的貢獻,而非補償。
環團:有助杜絕土地炒作
地球公民基金會議題部專員黃子芸表示,國土法國土功能分區上路後,有助杜絕土地炒作、改善農地零星變更及破碎化現況,對守護農地邁向國土永續至關重要。
黃子芸表示,有部分地方政府及農民擔憂,土地若被劃入國土保育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土地使用權利會受損。其實土地若被劃設為國土保育區或農業發展地區,不代表以後就無法變更用地,只要地方有重大發展需求,仍可透過包含每五年一次的通盤檢討、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等,申請變更功能分區。
黃子芸並指,區域計畫法,以開發面積劃分中央、地方的審查權責,國土計畫法將城鄉發展地區、農業發展地區的許可審查交給地方政府,實際上是給予地方政府更多的權限,應能縮減開發時程。相較於目前的區域計畫體系,國土法有更完善且彈性的制度與程序,如縣市政府可透過定期通盤檢討、鄉村地區整體規畫調整、適時檢討變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