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死因分析 高度可預防佔35%
國健署近期發布「六歲以下兒童死亡原因回溯分析結果報告」,高度可預防性案件中,除猝死外,事故傷害類又以兒虐為大宗。圖為遭保母虐死的幼童。(資料照,取自男童親友臉書)
〔記者林志怡/台北報導〕國健署近期發布「六歲以下兒童死亡原因回溯分析結果報告」,二○二二至二○二三年間,高度可預防性案件計一二二案、佔整體案件的卅五%,較二○一○年至二○二一年的廿一%略增,且高度可預防性案件中,除睡姿相關猝死外,事故傷害類又以兒虐為大宗,是兩大重點預防方向。
睡姿相關猝死與兒虐2大預防重點
這次「六歲以下兒童死亡原因回溯分析結果報告」回顧三四四位個案,其中一二二案為高度可預防性案件,包括七十九位事故傷害、四十三位猝死相關,另五十六案為中度、一三七位為低度,另有廿九位資訊不足。
針對一二二位高度可預防性案件,有七十九位事故傷害、四十三位猝死;事故傷害又包括十九位兒虐、十六位交通事故、十二位溺斃,其餘尚有火災、窒息、墜樓、誤食成人藥物中毒、孕產婦吸毒等多種樣態;交通事故則有自行過馬路、倒車車輛撞擊、未坐汽車安全座椅、機車搭載等。
針對高度可預防的猝死事件,報告顯示,四十三位中有八案與睡姿相關,報告明載「趴側睡姿入睡」等內容;卅五位與環境相關,資料有明確提及「窒息」、「呼吸道阻塞」、「遮蔽口鼻」的物件或人。
國健署監測研究及健康教育組組長林宜靜表示,高度可預防事件以兒虐、幼兒睡姿相關猝死為大宗,會加強預防,衛福部已就兒虐事件設置通報與檢討措施,國健署則持續加強幼兒睡眠安全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