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鴨母坑 遭違規回填土石方
2024/03/15 05:30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苗栗縣政府接獲民眾舉報,指西湖鄉鴨母坑段土地有不少怪手、貨車進出,疑有違法開發行為。縣府水利處會同苗栗縣調查站、通霄警方於十三日前往勘查,發現行為人違反水土保持法,將處六至三十萬元罰鍰。
縣府水利處表示,接獲民眾舉報西湖鄉鴨母坑段土地疑有違規回填土石方等開發利用行為,馬上聯繫警調聯合前往勘查,發現行為人未經申請水土保持計畫核可,擅自回填土石方。
水利處指出,勘查當天完成行為人陳述意見紀錄後,立即要求行為人停止一切非法開發利用行為,及要求限期改正並將處以罰鍰,若相關行為致水土流失,涉刑法將移送檢方偵辦。
水利處表示,民眾因開發行為出現營建剩餘土石方,可向主管機關申請,清運至合法的土資場收存,切勿隨意回填至未申請的土地,造成後續法律問題。另外,依水土保持法規定,於山坡地從事經營開發利用行為,須提出水土保持計畫申請,並獲核准後才得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