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生命園區 今年2業者申設
2024/01/24 05:30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飼養寵物風氣日盛,服務寵物的商機擴及設置寵物生命紀念園區,桃園市政府依據「桃園市寵物屍體處理及寵物生命紀念業管理自治條例」,訂定「桃園市寵物生命紀念業管理辦法」,去年八月廿二日發布施行後,市府動物保護處已核准新屋區幸福美地寵物生命紀念園區營運,另有兩家業者遞件申設中,今年內應可審核通過。
「寵物生命紀念業」以往無法規可循,直到二○一七年十一月廿八日,內政部針對區域計畫法架構下的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所衍生的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執行要點,修訂新增容許設置「寵物生命紀念設施」,才合法化。二○一九年九月十一日,幸福美地業者獲市府核准興辦事業計畫。
農業部去年七月十一日頒布「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為寵物生命紀念設施使用興辦事業計畫審查作業要點」,成為地方政府受理申請此類事業的依據,市府再於去年八月間公告「桃園市寵物生命紀念業管理辦法」,申設、營運的法制漸趨完善。市府去年九月間核發首張營運許可給幸福美地,另有兩家業者申辦寵物生命紀念園區興辦事業作業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