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航空城居民重建安置 補助加碼
加發建物補償費及自拆獎勵金合計20% 安置宅配售每坪降3萬元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桃園市「桃園航空城」開發案推進中,市府匯集各方意見,提高居民重建及安置的補助措施,包含加發建物補償費及自拆獎勵金合計廿%的住家房屋補助、安置街廓重建協助金、加發建物補償費十五%的配合加速開發獎勵金、調降安置住宅售價及差額補貼門檻、以及放寬安置住宅承購對象。
安置街廓重建協助金 每坪3萬
補助方案參考二○二三年及二○二一年徵收公告時評點變動幅度,並且考量居民實際安置及重建負擔,對於設有戶籍住家,以建物補償費加上自拆獎勵金加發廿%住家房屋補助費;其次是安置街廓重建安置戶,如在公告期限內完成二樓版建築,並且最後取得新建建物使用執照者及完成舊有建物自拆者,依合法申請建築面積計算,加發安置街廓重建協助金,每坪三萬元,另訂補助上限。
先搬遷卻延後期程 發房租補助
至於安置住宅配售價格,將以今年公告配售價格,每坪再調降三萬元辦理,後續也將配套訂定相關規範,以落實照顧安置戶的政策目的;另,原考量較小坪數及較為弱勢家戶權益的差額補貼門檻,會依安置需求訂定;已先行優先搬遷或自願優先搬遷的安置戶,依照延後的期程,規劃合法建物再加發一筆五十萬元的房租補助費,非合法建物則為四十五萬元。
尚未搬遷的居民除按照先建後遷的原則,如提前在政府公告的時間前完成建物搬遷及安置者,會以徵收當期建物補償費或救濟金的十五%加發配合加速開發獎勵金,提前的時間則會視申請安置街廓、安置住宅不同的對象,按照實際情形分別訂定。
至於配售安置住宅者得依實際居住或貸款需要,按預售屋相關法令,在簽約完成後,得讓與配偶、直系血親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市府與銀行、農會、信用合作社等共十二家金融業者合作,建置「桃園航空城安置戶優惠融資貸款平台」,協助民眾貸款;安置住宅配售如有剩餘,在一定期間內,提供需要的居民作為中繼住宅,免收房屋租金。
建物補助 從730億提高至逾900億
市府表示,先建後遷完成的時間初步調整至二○二六年八月,仍須報行政院做最後確認,而近兩年營造物價變動甚大,市府才會針對民眾安置及重建需求,進行務實且合理檢討,整體建物補助從公告徵收時的五二一億元,去年提高至七三○億元,因本次的補助將再提高至超過九百億元,居民補償提高超過七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