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湖禁水上活動 違者開罰
農田水利署苗栗管理處在大埔水庫(峨眉湖)多處豎立禁止水上活動的告示牌,管理人員也會主動巡查。(苗栗管理處提供)
〔記者廖雪茹/新竹報導〕新竹縣峨眉鄉又名峨眉湖的大埔水庫,上週發生一起廿三歲青年玩立式划槳(SUP)落水溺斃的憾事;大埔水庫禁止水上活動,但近年不僅常見立槳、獨木舟等,更有業者打著SUP活動營利。對此,農業部農田水利署苗栗管理處表示,正蒐集資料,將主動發函業者不得違法,也會加強宣導,避免不知情的民眾參加。
新竹縣政府交通旅遊處表示,峨眉湖為縣府公告的危險水域遊憩活動禁止區域之一,因比賽、競賽、訓練、救生等需求,向縣府申請核准者除外,違者可依發展觀光條例第六十條規定,處一萬元以上五萬以下罰鍰;如該行為具營利性質者,更可處三萬元以上十五萬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
苗栗管理處處長陳建國表示,目前除了峨眉鄉公所委外經營的綠能電動遊艇為申請合法外,禁止其他任何的水上活動。水庫多處已豎立敬告立牌,管理人員也會巡查,一旦發現有民眾於峨眉湖從事水上活動,會制止並勸離。對於有業者利用打出峨眉湖SUP活動招攬生意,因未經申請許可,此舉形同詐騙,威脅民眾的生命安全,該處將發文給業者不得違法,否則將移送相關單位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