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停車 投市南崗二路列治理重點
南投市南崗二路人行道緊鄰騎樓,圖中車子後輪所停的位置是人行道,便可能涉及違停被開單告發。(圖為示意照,記者謝介裕攝)
〔記者謝介裕/南投報導〕南投市南崗二路商家林立,人行道設計緊鄰商家騎樓,方便民眾進出,最近警方頻頻接獲檢舉,指人行道有淪為民眾私人停車場之虞,警方特別將此路段列為交通宣導及治理重點,提醒民眾千萬別將人行道與騎樓混淆,違者將開單告發。
輪子壓人行道就算違規 最高罰600元
縣警局交通隊指出,有的民眾在接到警方開出的違規停車紅單後,還搞不清楚原因及狀況,以為車子的前輪停在騎樓就不算違規,卻忽略車子的後輪仍位於人行道上(見下示意圖,記者謝介裕攝),還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的安全疑慮,可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處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警方說,南崗二路的人行道與騎樓雖然僅一線之隔,卻是合法與違規的差別,民眾如果車頭朝騎樓內停放,停好車後,若從車子後輪位置抬頭仍可直視天空,便意味車子仍有壓到人行道違規之虞。
警方提醒,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二條第五項修正規定,包括在人行道、行人穿越道、交叉路口等路段、處所違規臨時停車,遭取締開單後,還要依交通違規記點新制被記點數一點,一年內記滿十二點,車主還須被處吊扣駕照二個月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