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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讓行人 維持現行3米標準

針對汽機車未停讓行人,交通部昨決議維持既有「車頭距離斑馬線上行人不足三公尺開罰」執法標準。

針對汽機車未停讓行人,交通部昨決議維持既有「車頭距離斑馬線上行人不足三公尺開罰」執法標準。

2023/06/27 05:30

〔記者陳心瑜/台北報導〕扭轉「行人地獄」惡名,交通部六月卅日起,將針對汽車未停讓罰六千元、機車一千兩百元。但警政署日前指「只要斑馬線上有行人,不論距離遠近,駕駛都要停讓」,外界批恐釀大塞車,交通部昨決議維持既有「車頭距離斑馬線上行人不足三公尺開罰」執法標準。

交通部昨邀警政署、學者討論。與會的消基會交通組召集人李克聰表示,「三公尺」相較「不論遠近」都要停讓,負面影響較小,加上罰則加重,相信有效果。

交通部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除以車頭距離斑馬線上行人不足一個車道寬(約三公尺)為取締標準。駕駛不聽從路口義警、導護指揮強行通過,也認定未停讓。不禮讓行人的駕駛,記交通違規點數三點,參加道安講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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