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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日日Shoot〉坤輿避環評 詹順貴:美麗灣翻版

整建中的坤輿掩埋場。(資料照)

整建中的坤輿掩埋場。(資料照)

2022/07/22 05:30

〔記者彭健禮、吳柏軒/綜合報導〕苗栗縣坤輿掩埋場爆發爭議,環保律師詹順貴細說從頭分析,該場址旁邊有農田、灌溉水湖,業者知道環評難過才不斷規避,如同過去台東美麗灣案翻版。昨法院判決此案要做環評,但其設置許可將在九月十三日到期,屆時該場必須乖乖從頭申請環評,依經驗走環評至少二到三年,若停止開發,則要原址恢復原狀。

下一步:申請環評或停止開發

昨天聚集在坤輿場區門口的自救會鄉親及到場聲援的立委、縣議員及縣長、縣議員參選人等接獲判決消息,都興奮地鼓掌叫好。立委洪申翰則說正義終於被伸張。不過,自救會長陳清鑫也指出,苗栗縣政府還可上訴,且坤輿掩埋場的同意設置文件有效日到九月十三日,他們會堅守到底。

詹順貴分析,坤輿案選址位在苗栗非常好的農地與灌溉湖水旁,但掩埋場恐製造廢水、揚塵等汙染,也因此坤輿才會想辦法不進行環評。例如,坤輿內部開發就有設計地磅站與管理室,卻刻意申請要找外面的地磅站,讓面積降到二公頃以下,規避環評。詹順貴並指環保署日前函文還幫解釋坤輿案是否符合鄰近認定等,不直接指明該場址已有地磅站。

詹順貴並說,自救會與其他支援人士,把坤輿送到苗縣府的相關申請計畫書拿出來一頁頁讀,並找農委會等航測圖比對,再透過法律攻防,才讓其無法試運轉。

環保署廢管處長賴瑩瑩解釋,依法地磅站就可自設或找鄰近地點,函文僅是重申法規。

苗栗環保局解釋,坤輿場區旁的龍昇段六○八號地,與坤輿是使用同一條「聯外道路」通往至台一線出入,其地主已向縣府申請取得建照,依《苗栗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定義,被視為「現有巷道」,因此縣審議委員會認為該聯外道路不包含在整體計畫開發範圍內,未超過兩公頃,所以不需環評。

坤輿公司方面,記者多次致電坤輿公司聯絡人王亞綺,對方手機無人接聽,無法獲知其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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