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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電動自行車占收費機車格 取締拖離

市府交通局公告電動自行車不得停在收費機車停車格,免收費的機車停車格是可以停的。(記者謝武雄攝)

市府交通局公告電動自行車不得停在收費機車停車格,免收費的機車停車格是可以停的。(記者謝武雄攝)

2022/07/11 05:30

〔記者謝武雄、魏瑾筠/桃園報導〕電動自行車已成為許多民眾重要交通工具,除衍生充電設備安全問題,市府也發現,電動自行車由於沒有車牌登記,若停在收費停車格不僅收不到錢,還有占用車位問題,為此,市府交通局公告,電動自行車若占用機車收費停車格,警方將依機車違停模式,開單取締並移置拖吊場。

不少電動自行車 長時間停放

交通局長劉慶豐表示,目前桃園市機車停車格近四萬六千格,其中收費停車格兩千格,收費停車格主要是設在民眾洽公、大眾運輸場站及重要交通節點,藉此提高周轉率,而電動自行車由於沒有車籍登記,停放在收費停車格,不僅無法收費,往往電動自行車一停就是一整天,造成想要付費停車卻找不到車位,所以公告禁止電動自行車停放機車收費停車格。

一停一整天 機車找不到車位

劉慶豐說,電動自行車數量越來越多,大部分是家庭主婦、老人家及移工使用,其中移工部分發現很多改裝情形,車速可以達到一般機車速度,由於電動自行車衍生很多問題,中央也在討論是否立法要求車籍登記,若立法通過電動自行車須依法領取號牌時,市府會開放懸掛號牌慢車停放機車收費格位。

停車管理科長魏光譽表示,電動自行車目前就不得停在收費機車格,否則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未依車種停放規定,執行取締、移置,其中未依規定停放可罰款六百元到一千二百元,至於拖吊部分,電動自行車仍比照自行車,移置費八十八元、保管費每天廿元,若民眾電動自行車被拖吊要到拖吊場領回,由於沒有行車執照,當事人就要舉證,提供可資辨識內容,例如行李箱內有當事人的身分證件、機車鑰匙等,切結後即可領車。

可停無收費機車格及自行車格

魏光譽說,電動自行車雖然不能停放收費機車格,但仍能停放在無收費機車停車格及自行車停車格,還是有相當多的停車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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