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外線消毒燈熱賣 光學UV危害高風險
消保處查核紫外線消毒(殺菌)燈,發現全數皆為光化學UV危害高度風險,恐對消費者的皮膚、眼睛造成危害。(記者羅綺攝)
〔記者羅綺/台北報導〕許多市售紫外線UV消毒燈標榜快速消毒殺菌,疫情下吸引民眾購買。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布市售紫外線消毒(殺菌)燈品質檢測及商品標示查核結果,十件樣品品質合格,但關乎消費者使用安全的商品標示部分,六件樣品未完整標示,甚有引人誤用之嫌。
消保處簡任消保官王德明表示,警語是維護消費者使用安全的重要把關機制,但部分商品只標示於外包裝或使用說明書,商品本體沒有標示,或僅以英文標示;甚至部分商品的警語有引人誤用之嫌,如標示「適當紫外線對人體無害」或「眼睛不可直視紫外線超過十秒」,但實際上紫外線消毒燈的光學UV危害皆達高度風險,短暫曝露即可能對皮膚、眼睛造成危害。
王德明說,依《消保法》規定,標示不合格的商品未能限期改善,可處二至廿萬元罰鍰;警語未標示或標示不完整,甚至誤導消費者,處六萬至一五○萬元罰鍰。消費者因警語不完整,導致使用燈具時受傷,也可依《民法》要求損害賠償。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說明,不合格的六件商品,五件已改正、一件已下架,標檢局擬在年底前將紫外線消毒燈納入應施檢驗商品。
王德明提醒,使用紫外線消毒燈時,不可在有人或動植物的地方開啟,開啟後應立即離開,不直視紫外線光源;更切勿將當成捕蚊燈、日光照明燈使用,以免發生皮膚紅斑及白內障等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