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總指控 高中校長遴選「靠喬的」

全教總指控高中校長協會介入校長遴選「喬好喬滿」,昨前往監察院陳情,請求監委調查。(記者陳鈺馥攝)
要求監院調查
〔記者陳鈺馥、吳柏軒/台北報導〕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昨日前往監察院陳情,指「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協會」公然以「協調」方式,喬到一間學校只有一位校長候選人參加校長遴選,讓遴選機制淪為替校長找出路的協調會,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相關規定,要求監委調查。
一間學校只有一人報名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指出,國立高中校長遴選旨在透過公開遴選方式為學校找到優秀校長,但過去三階段連任、轉任、新任的作業遴選方式,讓校長協會有運作空間,喬到一間學校,只有一位校長候選人報名,違背「高級中等教育法」校長遴選的立法意旨。
侯俊良提及,國教署敷衍、消極不作為,應規定校長必須選填兩個志願以上。校長協會這次「喬好喬滿」,應立即改善。他強調,校長也是公務人員,公務員必須依法行政,不能夠濫用遴選制度。
全教總高中職委員會主委張瓊方批評,校長協會和校長們在鑽制度漏洞,也讓想選校長的人形成不平等。國教署卻回應這是校長意願表達及資訊交流,全教總要求調查並懲戒相關違失人員。
記者昨未取得被點名的校長協會回應。教育部則表示,公立高中校長遴選會相關審議是為了使校長遴選順序明確,供主管機關參據。強調教育部辦理校長連任、轉任等程序,均依相關規定,若校長未獲遴委會同意連任或轉任者,可選擇退休、參加新任校長遴選或回任教師。教育部補充,依高級中等教育法,參與遴選的公立高中校長應接受辦學績效考評,經遴選會考評結果績效優良者,得在同一學校連任一次,或優先遴選為出缺學校校長,因此辦學績效優良校長得優先獲遴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