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平台使用紙媒新聞 學者:應付費
〔記者楊綿傑/台北報導〕數位平台未付費使用新聞已危及媒體生存。學者指出,平台使用新聞內容未付費,造成廣告壟斷,進而使得報社地方人力縮減超過六成,對報紙發展打擊大,更是新聞與民主的警訊,呼籲政府、民眾重視,新聞媒體本身應主動要求與平台進行協商。
台灣大學新聞所教授林照真研究自由時報、聯合報、中國時報等相關資料,昨發布「台灣報紙受平台科技影響報告書:新聞與民主的警訊」。
廣告大量流失 造成人力縮減
林照真指出,全球媒體陷入財務困境,主因是廣告大量流失。平台與新聞媒體競爭廣告,未付費卻大量使用新聞內容,也從未聘請任何一個記者,只利用演算法當編輯,讓使用者在平台接觸新聞,藉此掌握更多使用者資料賣給廣告主。反觀媒體為製作新聞,必須聘請大量編輯和記者。
報告提到,一九九六年時,台灣廣告約四六○億元,報紙媒體廣告量約達一一○億元,前年台灣廣告量約六百億元,其中數位廣告逾四八二億元,報紙廣告收入只剩十一億元,去年甚至已跌破此數字。雖然報紙數位廣告成長六一六%,但數位廣告金額極低,無法彌補傳統廣告的流失。
新聞媒體收入減少直接反映在人力及版面縮減上,林照真表示,國內三家報紙近廿五年來,地方新聞中心編輯與記者人力從共有千人銳減六十二%,僅剩三二四人,地方新聞從卅個版面減少超過廿個。
新聞與民主警訊 各界應正視
林照真認為,台灣的新聞環境惡化,已經對資訊市場、民主言論造成威脅,社會應作為媒體後盾,要求平台為使用新聞內容付費,也建議媒體應主動要求與平台協商。
政大法學院特聘教授王立達表示,政府須針對數位平台與新聞媒體,量身訂製特別法律規範,妥善設定財產權,以做為兩者協商的法律基礎,讓新聞媒體有權利要求平台給付適當費用。媒體應積極與平台進行廣告分潤的授權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