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立院三讀》4歲以上坐大型車 強制繫安全帶

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大型車乘載四歲以上乘客必須繫安全帶,違者最高罰駕駛人六千元。(資料照,記者許國楨翻攝)

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大型車乘載四歲以上乘客必須繫安全帶,違者最高罰駕駛人六千元。(資料照,記者許國楨翻攝)

2021/12/01 05:30

〔記者陳昀、鄭瑋奇/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大型車乘載四歲以上乘客必須繫安全帶,違者最高罰駕駛人六千元;另因應大貨車過彎常因視線死角,將機車騎士等捲入車底,增訂條文要求裝設「防捲入裝置」,違者最高可罰兩萬四千元。

現行道交處罰條例僅規範客運車駕駛並列的前排座位、前後車門及安全門後第一排座位、最後一排座位,須強制繫上安全帶,有鑑於過去大客車發生意外時,部分後座乘客因未繫安全帶被拋出車外導致傷亡,包含二○一七年蝶戀花車禍、今年三月蘇花公路遊覽車撞山壁事故等,立法院院會為此修法。

大貨車須裝防捲入裝置 違者罰2.4萬

三讀條文明定,行駛於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時,大型車四歲以上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處駕駛人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若營業大客車、計程車或租賃車輛代雇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繫安全帶,處罰該乘客;營業大客車駕駛人未依規定繫安全帶則採加重處罰,罰鍰從一千五百元提高至兩千元。

交通部路政司長陳文瑞表示,後續還需完成裁罰基準等相關配套子法修正,再將施行日期報行政院核定。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