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壽命扣除惡性腫瘤 提高4.02歲
國人去年平均壽命為85.34歲,排除居死因之首的惡性腫瘤後,較一般平均壽命81.32歲增加4.02歲。(資料照)
〔記者吳書緯/台北報導〕內政部昨日公布去年度「特定死因除外簡易生命表」,發現排除居國人死因之首的惡性腫瘤後,去年國人平均壽命為八十五.三四歲,較一般平均壽命八十一.三二歲增加四.○二歲,影響最大,若排除居死因第二位的心臟疾病,平均壽命可增加一.六一歲,而排除特定死因為惡性腫瘤的平均壽命與一般平均壽命差距,近四年來呈緩增現象,值得重視。
心臟疾病若排除 壽命可增1.61歲
內政部指出,為了解各類死因對國人平均壽命影響程度,特別運用衛生福利部統計的二○二○年國人前十大死因死亡人數,編算我國各特定死因除外的國人平均壽命,並與一般國人平均壽命比較其差距,兩者間壽命差距愈大,代表該類死因減損壽命愈嚴重,對於國人平均壽命影響愈明顯。
內政部分析,居十大死因首位的惡性腫瘤,其死亡人數已連續三十九年居國人死因首位,二○二○年死亡人數為五萬一六一人,且近四年來,其死亡人數占全體死亡人數的比率也在逐年攀升,皆在二成七以上。
另肺炎為國人十大死因第三位,死亡人數及其占全體死亡人數比率自二○一四年來首次呈現減少;內政部統計,排除死因為肺炎的平均壽命與一般平均壽命的差距,由二○一九年一.一三歲略減為二○二○年一.○六歲。
肺炎死因排第3 2014年首見減少
內政部表示,從性別觀察,各特定死因除外平均壽命與一般平均壽命的差距,男性高於女性的死因包括惡性腫瘤、肺炎、腦血管疾病、事故傷害、慢性下呼吸道疾病、慢性肝病及肝硬化;女性高於男性者包括心臟疾病、糖尿病、高血壓性疾病與腎炎、腎病症候群及腎病變,顯示各類死因對兩性平均壽命的影響程度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