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東7里長解職 6人為家人代理
2021/07/07 05:30
選委會:沒違法 代表會主席認為觀感不好 鎮長指人選都熱心公益 有助推動鎮務
〔記者黃美珠/竹東報導〕新竹縣竹東鎮仁愛等7個里里長,因捲入2018年鎮長選舉被控賄選案,遭定罪後須解職,鎮長張順朋日前指派代理里長,當中有6人是解職者的家人,引發議論。
任期剩1年半 不用補選
竹東鎮民代表會主席陳昌平說,鎮長的作法不違法,只是社會觀感不好,他和代表會只有「默默的」、「無言的」尊重張順朋的行政裁量權。
新竹縣選委會表示,根據地方制度法第82條第3項規定:村、里長辭職、去職或死亡,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補選。但所遺任期不足2年者,不再補選,由代理人代理至該屆任期屆滿為止。竹東鎮這屆里長任期只剩下1年半,不用補選,鎮長的派代沒有違法。
竹東鎮長張順朋說,目前疫情期間要發通知單給長輩施打疫苗等,都是吃力不討好的工作,代理里長是否有服務熱忱,協助公所處理里內相關事務,是她最大的考量。
張順朋說,派代的7個里長中有6人是原任者的家人,1個是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他們7人平時都很熱心公益,對里內事務也很熟悉,並可幫助公所推動鎮務,代理里長的人選適不適合,里民心裡最清楚,總不能派1個完全不了解的人來當代理里長吧!
原里長賄選判刑被解職
2018年竹東鎮長選舉競爭激烈,檢調查出2個候選陣營都有找里長當樁腳,涉嫌綁樁賄選。其中有7個里長被高等法院判刑2個月,須解職。
竹東鎮長張順朋依地方制度法第82條規定,指派7人代理,包括仁愛里詹嫦嬌、東華里徐長妹、雞林里賴謝玉春、柯湖里呂廖春梅、榮樂里馮守亮、竹東里林秋連、東寧里彭世一,派令從昨日起生效,直到任期屆滿為止。
僅1人為社區協會理事長
被派代的里長中,除東華里徐長妹是當地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其他不是被解職者的配偶,就是父親或兒子,因此引發質疑。